还记得同事阿翔对我们说他和女友在09年9月9日注册结婚,我们一票男人都露出不屑的神情。我首先发难:“一定是女人的主意。”长长99这些无聊数字游戏一向是女人最在意。结果答案出乎意料:“是我要的。我希望它一辈子都记得这个美好日子。”全场顿时鸦雀无声。男人自相惭愧。女人眼里闪耀着希望之光。在那刹那,在女同事眼里,阿翔幻化成一名骑着白马的王子,手上拿着一支红玫瑰,徐徐向自己走来。
阿翔这个贴心的举动似乎颠覆了女人对所有男人的呆板印象─不够细心(我涂上的桃色唇膏可是C品牌夏季限量版,你竟然没看出来),不够浪漫(在认识一周,拖手一个月等这些重要日子都没有送上鲜花或巧克力来庆祝),对数目字不敏感(我的生日,我母亲父亲哥哥姐姐弟弟的生日,认识一周年等这些重要日子你就是记不起来)。我们和他相比,简直就像石器时代用个大木棍把女人打晕就拖回家的狰狞野蛮雄性动物,高低立分。
女同事说:“男人就该是这个样子。”原来对她们来说,这三点根本就是我们必备的基本条件,离好男人的标准还远,现代男人要进步的空间实在太多。我们要专心一点(穿紧身衣的 36-24-36女人走过身边时,要目不斜视,继续听她说今早和女同事骂架的重大事件),大方一点(结账时千万不要忸忸怩怩),忍让一点(少看一场球赛不会要了你的命,我不追那港台连续剧怎么知道结局),除此之外,还要穿衣有品味,谈吐有内涵,会煮意大利料理等。不过话说回头,这类条件上佳的好男人自己身边倒不少,不过他们都是不爱巾帼爱须眉的同志,女人们见了他们大慨要感叹:“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就在你面前,你却不会爱我。”悲呀。
《原文载于星洲日报副刊男女版。带点小坏的男人才是真正极品,清规戒律,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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