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13, 2009

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肚脐毛。天呀,是用错生发水吗?

一直都不是哈利波特的粉丝。早已过了相信世上有魔法的年纪。整40岁的男人如果还相信魔法,合该枪毙。而且那厚厚的书,看起来很有惊吓作用,俺现在很少看长篇。越活越懒。

那天问同事,哈利波特的结局如何?他答哈利和金妮结婚了,荣恩和妙丽也一样。真是大失所望。这么一部据说反传统的,内容暗黑的小说,让师长担心、卫道人士大力声讨,竟然有这样一个传统的结局。好像陈绮贞有一天突然为偶像剧编曲;娜姐在演唱会上穿上大长礼服唱慢歌,从前酝酿的一切通通没了。

俺以为应该是哈利和佛地魔大战时,突然两个都化作一阵轻烟,多年后有人在古堡里见到他出现,像成僧的宝玉,在雪地里匆匆一过。诸如此类。余韵了了。

台湾韩国人写的话,也许会让哈利发现原来佛地魔才是他的亲生爸爸,于是哈利陷入该不该大义灭亲的困境里。如果俺写的话,哈利应该就爱上学院里的另一个男孩,然后两个人脱光衣服练《欲男心经》,一起打败佛地魔。这样才够精彩。

同事说这是儿童小说呀,当然要有大团圆结局呀。不过结局凄惨的《人鱼公主》却是俺最记得的童话。人生最多的就是各种形式的错过─错过好电影、错过好食物,错过你、错过他,死亡倒从来没有错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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