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4, 2008

没有手机的日子

娘娘MOTOROLA的广告,那时的她美呀!

最近祸不单行,先是无缘由的大病一场,折腾得人比黄花瘦。然后在狮城公干时,竟然不小心把手机遗留在酒店大厅里(我想不是狮城客路不拾遗,而是我那石器时代诺基亚型号,实在乏人问津)。等着在新加坡工作的友人把手机送回来的当儿,我要渡过一段没有手机的日子。当时心想:“没手机也活了那么十多年,这几十天难不倒我。”


于是一切回归最基本,像中学时候,把家人朋友电话通通抄在一本小簿子里(把所有面目可憎或最近转行做直销
/保险的朋友名字故意漏掉)。家里那被打入冷宫,集尘已久的电话又开始受宠。抄着抄着才惊觉原来自己连一个朋友的电话号码也不记得,十五年前,同学AZ,家里的电话号码都倒背如流。专家还在争论着手机对脑袋会不会有影响,现在实例一个——手机的确让脑袋偷懒了。


我们对手机的依赖性实在太大,无时无刻都互相依偎,大小便也要拿着,对它爱不完。它是报时器、记事本、联络站、游戏机、
MP3机、照相机、在舞会里的身份象征……一机在手,整个世界在握。和朋友出门忘了手机,忐忑不安,万一大卫来电、万一老板来电、万一家里有紧急事……仿佛世界末日。所以火灾地震时,三十六计,把手机带着逃才是上上计。


从前没有手机的日子,和朋友约会是一切细节都要谈妥才会动身,“下午
3点,花花广场大厅旁的相机店门口见。”现在是“下午3点左右,谁先到花花广就摇电给对方,看该在哪儿会面。”本地的十个公共电话里有九个失灵,忘了手机,约会就泡汤。


那天要到朋友家拿一些文件,他在
MSN上告知门牌地址,我把它抄下就开车。结果到步后,在栉比鳞次的排屋里左转右兜也找不着,彼时是晚上十点半,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我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开始怀念那诺基亚,后来见到一名阿伯溜狗回家,速速冲上借用手机。哇,阿伯好先进,用的还是最新型号(幸好阿伯不把我当贼,没放狗咬人),于是找到友人,吉人有天相,任务圆满结束。这年头,没有手机真是百事哀。

《原文载于女友11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