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1, 2008

食情


唐辛子似乎真有那么一点千帆过尽,云淡风轻的心态──衣、食、住、行,一向都没有什么讲究,一贯地得过且过。

不像某些人,什么非L品牌的牛仔裤不穿,非南非来的鲍鱼不吃(当然这也掺杂了一些金钱因素,俺生命永恒的缺金,所以无从讲究也)等。

这当中,俺对于食更是无所谓-只求温饱,不要花巧,可以连吃一个星期蛋炒饭而不会作呕。

有一回在亦舒的杂文里读到说她多希望科学家可以早日发明一种药丸,一吞下去,就可以补足一天需要的营养,不会有饿的感觉,把用来吃饭的精力花在其它工作上。

想想这的确是人生一大乐事,不用每天为了那三餐 而大费周张。

但话说回头,若真有个能人发明出了这么一颗神奇丸,像俺一样击节称赞的人想必少之又少,毕竟把「吃」当做人生第一乐事的人有如恒河沙数──太多了。

俺近来响应环保,开始向素食主义迈进。

先是把牛肉给放弃了,不为宗教因素,也不为吃太多肉类会致癌的缘故,而是因为吃了牛肉,身体会虚火上升,脸上会冒痘痘,有碍美观,降低俺在同志市场的价格。

本末倒置地把一脸痘看成比一身癌还要严重,这也就是那不可救药的同志爱美情意结。

后来又忍著泪对鸡肉及猪肉说再见(天呀,海南鸡饭、叉烧扣肉、烧鸡翼、肉骨茶……),但要一只肉食老虎去啃青草,谈何容易,所以偶尔也会吃吃鱼以解那思荤之苦。

咳,未能吃素也。

上个月因公干到狮城一游,天天都大鱼大肉,很有口福。

俺望着满桌的山珍海味──烤得明亮香脆的北京鸭、蒸得洁白滑溜的笋壳鱼、炸得饱满剔透的大虾,俺的食指却不为所动。

觉得自己好像那被困在盘丝洞里,但对蜘蛛精的诱惑毫不动心的唐三藏,有些超凡地沾沾自喜。

因为是厨房里的大白痴,盐与糖也分不清楚,所以见到那些一手炒菜,一手煎鱼,半小时里捧出一座满汉全席的同志就羡慕不已。

每一回的普乐(potluck)大会,甲男送上一锅黑椒炒乌冬面,乙男贡献一道咖哩鸡,令人垂涎三尺。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唐辛子唯有规规矩矩地买饮料。

曾试过一次,发起豪兴,神经错乱地想煮上一手,结果在厨房里折腾了大半小时,一脸油烟,一身狼藉,洗手盆里堆得高高的刀叉碗碟,端出来的是左边太生右边太焦的番茄煎蛋卷和一大碟青得可怕,卖相惊人的炒菜心。

唐辛子本著「谁知盘中菜,叶叶皆辛苦」之心,硬著头皮的吞下去。

有得吃就是福呀,小说《天使之灰》的男主人翁饿得要舔那残留在报纸上的食物油渍,俺这些算得了什么呀?

但经一事,长一智。俺从此把下厨的念头束之高阁,安份的当个出得厅堂,入得睡房但进不了厨房的同志。

「要打动男人的心一定要先打动他的胃」,唐辛子又输了一城。

从前,俺的法国情人也是一名称职煮夫,意大利粉、磨菇汤、苹果派,还有一些不知什么名堂的法国风味小吃都难不倒他。

某年的圣诞节,他精心泡制了一大碟的芝士焗鸡片,奶白色的一大片,上头零零星星的缀有香草,像雪地上开起了一朵朵绿色的小花,浓稠稠,香馥馥,更像那缠绵无比的爱情。

芝士很填胃耐饱,我俩快把肚皮撑破了也吃不完那鸡片。

于是他说:「把它冷藏,明天把它重新烘热,沾上面包吃,风味更佳。」

于是俺就看见他虔诚地把那碟子用保鲜纸包好,放进冰箱里,心中想著明天可以继续满口芝士香,真幸福。

天晓得,半夜时分,与他同住一屋檐下的摩洛哥房客一声不响老实不客气地就把那碟鸡给吃个一干二净。

法国情人对他那摩洛哥房客的无礼,早已习以为常,没什么反应,只说:「下回再煮过吧。」

俺却下意识地觉得不会再有下一回了,有点意难平。

那会让味蕾耀动的隔夜芝士焗鸡片,从此只在梦中出现。

想起了不知哪里看过的一句「明日一鸡在手,不如今日一蛋在口。」

还是那个老掉牙的教训──活在这一瞬间。

美食当前,吃了再说;佳酿在桌,喝了再说;合眼美男倚在墙角,快快走过去打了招呼自我介绍后再说。

《原载于www.fridae.com肚脐眼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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